娃娃鱼是3亿年前与恐龙同一时代生存并延续下来的珍稀物种,是我国特有珍稀濒危物种之一。为保护这一资源,我国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凡是娃娃鱼销售必须持有渔政部门批准颁发的水生野生动物驯养证、经营利用许可证和运输证,并向经营所在地的渔政部门提出申请。
2010年5月,在西安举办的“中国大鲵保护与繁育国际研讨会”上,来自世界各地的两栖动物保护专家充分肯定了中国大鲵保育工作取得的注目成绩。
但是,业内人士表示,当前确实存在野生娃娃鱼资源量自然增殖困难,人工养殖量快速增长的矛盾。同时,娃娃鱼产业化也遭遇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瓶颈,一些养殖省份能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许可批准,合法经营,但出不了省,在很多消费市场潜力巨大的省市却不许经营或限制经营。
相关人员表示,为了实现“保护中利用,利用中保护”的目标,解决上述矛盾,一些养殖团队近年已与美国的研究机构就环境变化对野生娃娃鱼的影响、人工放流娃娃鱼对野生自然环境适应性等情况开展了国际合作研究,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增殖放流技术支撑。